近日,乾縣人民檢察院在辦理李某某危險駕駛案中發現武功縣存在校車安全隱患問題,隨即向武功縣教育局、交警大隊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其嚴格審查校車資質、加強對校車監管,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切實保障學生安全。該建議取得了較好地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校車)
乾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李某某危險駕駛案是乾縣首例校車超載定性為危險駕駛罪案件,該案于2019年8月宣判,被告人被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乾縣人民檢察院在辦案中發現,武功籍被告人李某某無校車駕駛資格證,按規定不能辦理校車標牌,李某某借用張某某校車駕駛證辦理了校車標牌手續,該車掛靠于武功縣某學校。2019年4月15日,李某某超員(核載19人,實載34人)向乾縣境內送學生時被乾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當場查獲。李某某為追求利益最大化,無校車駕駛證接送幼兒,長達兩年之久,對幼兒生命安全構成巨大威脅。
為保證學生乘坐校車人身安全,乾縣人民檢察院向武功縣教育局、交警大隊發出《檢察建議書》,建議其開展校車安全隱患全面排查,嚴格審查辦理校車標牌相關資料,嚴格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深入學校開展校車安全教育宣傳,增強學校、駕駛員、學生的安全意識,堅決杜絕超載及無證駕駛,消除不安全隱患,保障校車安全。
武功縣教育局、交警大隊對此高度重視,積極采納了檢察建議,立即成立了工作小組,制定了切實可行的整改實施方案,并于9月份開展了“2019年校車安全聯合排查和整治活動”,開展了交通安全培訓24期,簽訂校園安全責任書300余份,排查武功縣域內校車76輛,針對新增未取得校車通行許可證的,納入校車管理中,加強管理;依法查處4輛非制式校車、3輛制式校車的非法接送和違規線路行駛問題,按相關規定,予以嚴厲處罰。
下一步,武功縣教育局和交警大隊將繼續開展“秋季校園周邊及校車交通安全整治”活動,切實規范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學生出行乘車安全。
近日,武功縣教育局、交警大隊將情況復函至乾縣人民檢察院,并召開了座談會,當面交流溝通了整改情況。